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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ZBJT(2006)24B
鹤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牟山二区)配电箱采购项目
谈 判 文 件
鹤 壁 市 招 标采 购 中 心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
二、招标文件构成及要求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与定标
七、授予合同
第三章 采购项目及项目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投标书及附件格式
一、投标书格式
二、投标书附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河南省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受鹤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委托,就鹤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牟山二区)配电箱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通过资格预审的生产企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与本次招投标相关的事宜如下: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鹤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牟山二区) 配电箱项目采购。
2、项目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及项目要求
3、定义
3.1“采购人”指鹤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3.2“招标代理机构”指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
(鹤壁市财政局11楼1107房间)
联系人: 杨林 李元元
联系电话(传真):0392—3326871 邮编:458030
3.3“投标人”指生产配电箱的企业
3.4“货物”指鹤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牟山二区所需各种规格配电箱。
4、投标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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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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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鹤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牟山二小区)配电箱采购项目
工程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北端
工程批准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批准文号:发改投资〔2004〕1286号
工程规模:牟山二区总建筑面积约18.9万平方米,鹤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住宅面积约100万平方米。
质量要求:配电箱及断路器执行标准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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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BJT(2006)24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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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及地点: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单起20天内供货完毕,鹤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牟山二区施工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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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鹤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牟山二区所需用的配电箱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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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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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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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6年 4月30日至2006年 5月10日9:00 前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鹤壁市财政局11楼1107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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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壹套(正本壹份,副本五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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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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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06年5月10日上午9:00整
地点:鹤壁市财政局十二楼开标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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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期:2006年5月10日上午9:00整
投标文件递交至:鹤壁市财政局十二楼开标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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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鹤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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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招标活事宜按下述地址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鹤壁市财政局11楼1107房间
联系人:杨林 李元元
联系电话(传真):0392-3326871 邮编:45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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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资格:
5.1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项条件,具有中标和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交合格的证据,证明其具有足够的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
5.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5.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专项授权的代理人的身份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5.1.3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带原件留复印件);
5.1.4所投标的配电箱具有的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测报告;(带原件留复印件);
5.1.5 投标人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带中文原件留复印件);
5.1.6所投标的配电箱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带原件留复印件);
5.1.7所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配电箱单独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为100万元(人民币)
6、合格的投标人
6.1凡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条件,已通过采购人及监督单位考察并确定,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生产企业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6.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有关规定,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7、对中标人的要求:
7.1本项目的交货地点为:鹤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牟山二区施工工地
7.2保证以投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的承诺签署合同。
7.3中标人出售给鹤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牟山二区)的配电箱必须是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价格,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若中标人供应的配电箱不是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品牌,达不到所承诺的质量标准,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4中标人的合同供货时间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供货时间为准。
8、投标人只能提供一套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五份),投标谈判最终只能确定一套有效单价,提交了一套以上投标文件或最终确定一套以上单价的投标人将使其投标无效。
9、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2006年5月16 日9:00时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11、合同价款结算及供货时间:
11.1投标单价:为谈判中文件所报“投标报价明细表”所列各种规格
配电箱(包括所用元器件)的单价。
11.2合同价款的确定:
某工程标段的合同价款等于该标段各种规格配电箱的实际签收数量乘以各种规格配电箱的中标单价。
11.3按以上办法计算出的各工程标段各种规格配电箱的合同价款为各种规格配电箱运到各标段工地验收合格所需的全部税费。中标人发生的以下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另行考虑:
11.3.1质保金
11.3.2投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一切其他费用。
11.4发生下列情况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洽商,调整合同价款和供货时间:
11.4.1由于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原因而影响供货的只调整供货时间,不调整合同价款。
11.6接受以上条款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承诺,不承诺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2、 合同价款付款:
在中标的配电箱运到施工现场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90%;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97%,剩余的款项转为质保金,质保金在其所承诺的质保期满后付清。
13、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本招标文件或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二、 招标文件构成及要求
14.招标文件的构成
14.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项目要求、格式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4.2.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项目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投标书及附件格式
15.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按“本次招投标相关事宜”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告之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16.1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
采购人在投标截止三个工作日前可修改或补充已发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同样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7.要求
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简要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8.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8.1投标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2投标书附件
18.2.1投标报价汇总表(放在投标文件第一位,以方便唱标)
18.2.2投标报价明细表(放在投标文件第二位,以方便计算)
18.2.3法定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18.2.4投标保证金交付凭证
18.2.5配电箱加工设备性能详细的描述;
18.2.6产品规格、技术指标、质量标准的保证和承诺;
18.2.7优惠条件及售后服务的承诺。
18.2.8投标单位情况;
18.2.9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包括投标须知第5.1款的内容);
18.2.10其他文件。
19.投标报价
19.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计价投标报价有效范围详见附件投标报价明细表。
19.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要求分别写明投标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技术参数、投标单价。并按采购人提供的数量和投标人所报的单价计算投标总价。
19.3投标报价应为配电箱运到各标段工地验收合格所需的全部税费(含质保金等)。
投标人的报价如有漏项,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内。若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上述修改,其投标将被拒绝。
20.投标保证金
20.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0.2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20.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1、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人将无权要求采购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1.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撤回其投标;
21.2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及其它材料谋取中标;
21.3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通、哄抬标价及恶意竞标;
21.4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签订供货合同。
2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
2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3.1投标文件应报送正本一份及副本五份,在投标文件袋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3.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同时,所有修改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3.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为便于开标,请各供应商将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密封在非透明文件袋中。并在每一密封文件袋上注明“于2006年5月10日上午9:0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
2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在2006年5月10日上午9:00前送达至投标地点,超过此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以及没按谈判文件第三章第37.7条规定递交样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五 开标
26.开标
26.1开标时间:2006年5月10日上午9:00整
26.2开标地点:鹤壁市财政局十二楼开标厅
26.3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开标会,由于会场容量有限,每个投标人只能派1-3名代表进入开标现场。
26.4开标大会于2006年 5月10日上午9:00整准时开标。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现场抽签的顺序”,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并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投标质量、供货时间、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样品封样以及采购人认为适宜的其他内容。
26.5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纪录。与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应在登记册上签到。
六、评标与定标
27.评标小组
本次招标将组成评标小组,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和采购单位代表等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综合评比并推荐前三名生产企业。
28、评标原则
28.1公开、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确保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的投标人中标。
28.2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定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8.3反对不正当竞争,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如有违反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29、评标程序
29.1对投标文件的审查与实质性响应的确定
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和保留,当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29.1.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9.1.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29.1.3投标文件未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或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9.1.4投标文件无有效“投标报价汇总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
29.1.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9.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9.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和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取书面形式。投标人的答复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9.3投标文件的评价与审查
29.3.1评标小组将仅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9.3.2在评标时不考虑合同条款中价格调整规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29.3.3评标时,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的依据。
29.4评标谈判
29.4.1谈判提纲
29.4.1.1对投标人的配电箱制作工艺进行谈判;
29.4.1.2对投标人的配电箱内部元器件及壳体采用品牌材质进行谈判;
29.4.1.3对投标人所报供货时间进行谈判;
29.4.1.4对投标人售后服务计划进行谈判;
29.4.1.5对投标人的价格进行谈判,并进行最终报价,确定最终中标单价、投标总价。
29.4.1.6对评标小组集体确定的条款进行谈判,并经监督小组同意。
29.4.2确定最终有效报价
29.4.2.1投标人应以符合要求的“投标报价汇总表”作为报价单。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要求分别写明投标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技术参数、投标单价。并按采购人提供的数量和投标人确定的最终单价计算投标总价。
29.4.2.2共进行三次报价。其中:前两次为公开报价,第三次报价为最终有效报价,投标人最终有效报价为其三次报价中最低报价。
29.4.2.3评标小组以投标总价衡量投标报价的高低。中标的“投标报价汇总表”和最终中标的“投标报价明细表”为结算合同价款的依据。
30评标内容及办法:(总分100分)
评标小组将详细认真地审查每一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仔细审查每位投标人的报价、样品、资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对于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按以下评标内容进行打分。
30.1报价:0-60分
评标小组以投标报价的高低,计算报价分。经评标小组认定某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格的不作有效报价并予以废标。
30.2制造企业资质:(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省级及国家级推荐产品证书;
企业规模及业绩;
国家免检产品证书;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知名品牌证书。
30.3样品评比
外观 ,规格尺寸,材质检查(包括内部元器件厂家、质量,壳体材质,制作工艺,操作,性能,设计构造等)。
30.4质量承诺
对产品质量,非人为损坏的免费包换期及承担入场后抽检费的承诺。
30.5售后服务承诺
对供货时间、剩余材料回收等售后服务的承诺。
31、定标
投标人排名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评标小组写出评标报告并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按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若前位中标候选人不再响应招标文件或有重大实质性问题或该企业提出放弃中标或因资金原因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经监督部门认可后,可以按顺序向下确定中标人。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有效工作时间内)内到招标机构领取中标通知,否则按弃标处理。
七 授予合同
32、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具有合理投标价格的投标人
33、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后,必须在二日内与业主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合同送达市采购办和招标机构备案后生效。
34、签订合同
34.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附件、修改澄清文件的记录及中标人的承诺、报价单等均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4.2如采购人、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署合同,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4.3如中标人违约,在征得市政府采购办、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同意后,可在候选中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
34.4签订合同后, 中标人交纳的一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配电箱安装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5、中标服务费
35.1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收取中标服务费用。
第三章 采购项目及要求
36、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鹤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牟山二区所需各种规格型号配电箱采购项目。
工程所在地:鹤壁市淇滨区
供货时间:采购人下达供货单后15天内供货完毕。
37、配电箱技术要求
37.1本次配电箱招标采用投标人所报名的品牌进行报价。
37.2投标人所报的配电箱及断路器每种规格质量必须符合GB/T7251—1997及相关质量标准。(铁制暗装照明配电箱)
37.3规格数量见产品报价明细表;
37.4配电箱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优质的器材,严格的装配工艺生产外表美观并完全符合采购人规定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产品。
37.5产品壳体材料为冷轧板,板材必须提供原厂质量报告原件,表面处理工艺为酸洗.磷化.喷塑,壳体厚度应符合国家标准。
37.6配电箱内所装元器件应选用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ISO相关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且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产品质量检测并符合要求。(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7.7配电箱的外观颜色以银灰色为准。
37.8投标时应封样递交按附件1电路图装配并符合报价明细表中所列的三种配电箱样品各一个。
37.9投标人应有通过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颁发的有效检验报告。
37.10投标人应承担进入施工现场材料抽检费。
37.11产品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
37.12所有配电箱根据施工实际需要配置,数量以各施工企业签收的数量为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参考)
根据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的内容,甲方(沉治办)、乙方(中标人)、丙方(施工企业)、三方就此次中标的鹤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牟山二区)配电箱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1、本合同中的合同价款应为配电箱运到工地验收合格所需的全部税费(含材料抽检费及质保金等)。计算公式为:
某标段的合同价款=∑〔该标段配电箱的实际签收数量X配电箱的中标单价〕
由于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原因而影响供货的只调整供货时间,不调整合同价款。
2、付款方式:配电箱运到施工现场并验收合格后,按各标段的签收单,支付到合同价款的90%;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97%,剩余的款项转为质保金,质保金在其所承诺的质保期满后付清。
3、质量要求:配电箱及内部元器件 |